【推動純視訊股東會 金管會準備好了嗎?】
5/19我在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,過去一年金管會並未研擬疫情下的股東會應變措施,導致在5月疫情嚴峻之時,公開發行公司仍受限於公司法第172之2條排除召開視訊股東會的規定,而不能採取視訊股東會的方式。實體股東會也因疫情不能群聚,無法召開。
之後金管會亡羊補牢,在6月底宣佈開放今年8/16-8/31在一定限制條件下可以「視訊輔助方式」召開股東會,但這僅是權宜之計,未來必須修法才能徹底解決,我也已經提案修正公司法鬆綁,但我也要提醒金管會,相關的條件限制,仍有賴金管會擬訂完整配套。
今天質詢時,我詢問金管會黃天牧主委,今後公發公司採取純視訊股東會,是以疫情或其他重大事故為前提的例外規定,亦或在一定條件下即可召開純視訊股東會,應該做明確的政策宣示。黃主委答復我,無論未來有疫情或其他重大事故,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均可召開線上股東會。
另外,原本公司法規定排除公發公司視訊股東會,應該是基於擔心股東會以視訊方式進行恐將影響小股東之權益,因此我提醒金管會,如果要開放線上股東會,一定要確保小股東權益,這部分日本的立法例相當值得參考,例如針對通訊障礙設置對策,對此黃主委也承諾,修訂法規時一定會特別注意相關配套。